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科技产业园、仪器生产基地数据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科技产业园、仪器生产基地数据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科技产业园、仪器生产基地数据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郑州市上街区规划祥云路南侧、淮阳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3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暨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科技产业园、仪器生产基地数据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9731.61平方米(44.60),总建筑面积 81137.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356.06平方米,主要建设:组装车间、生产车间、表面处理车间、质检车间、研发车间、宿舍楼等,地下建筑面积13781.00平方米。项目计划建设仪器生产基地数据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用于辅助奥瑞科技产业多方向发展和仪器仪表生产规模化。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机加工/注塑-表面处理(阳极氧化、喷砂、拉丝、阴极电泳、发黑、磷化、喷粉、喷漆等)-成品;主要设备:数控车床、机加工中心、注塑机、阳极氧化线、喷砂机、拉丝机、阴极电泳线、发黑线、磷化线、喷粉线、喷漆线等,配套废气、废水处理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提

联系电话:1760385091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提交公众意见表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版、递送纸质版或者邮寄纸质版的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具体提交方式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确定。

 

锋之信(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2023131

创建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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